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呈日益上升趋势,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3件105人,而这只是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冰山一角。
针对这些实施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如果没有进行适当的矫正教育,不仅助长了他们的主观恶性,一定程度也纵容了他们更加藐视社会规则,以致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但截止目前为止,我市没有一所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专门学校。
为此,市政协委员穆沛华建议,要加快推进我市专门学校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因此,从全面落实“两法”的角度,应当尽快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专门学校建设的协调推进。要建立专门教育人才库,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整合利用现有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人才,针对部分中职院校教师资源过剩的现象,可将其吸纳至专门学校使其承担基础文化教育的功能,同时从司法机关聘任司法人员担任专门学校各班级的法治教师。要科学构建专门学校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专门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日常管理等工作。委员会下设由专业人员和专门人员共同组成的评估小组负责审查对未成年人采取专门教育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由公安办案机关、检察院未检部门、法院少年审判法庭、教育行政机关以及儿童福利部门等组成的专门人员,负责审查采取专门教育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同时要设置科学多元的课程内容,做好文化知识学习与矫治教育相互衔接,并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开展各类职业教育,使其具有一技之长,拓宽人生职业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