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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起,山西《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凡在山西省公路上通行的货运车辆,均应随车携带货物运输票据,并接受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检查。货运单应如实记载车辆当次承运货物的实际情况,不得涂改、污损、伪造,一车一次一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