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 生 活

海南: 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明确了河长制湖长制实施范围,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山塘、渠道等水体,实现陆域水体全覆盖。此外,厘清了河长、湖长职责,强化履职手段,并突出了公众监督,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为河湖管理提供志愿服务,统筹考虑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将河长、湖长全部融入其中,在全国属最早在立法层面贯彻有关中央文件精神推进湖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