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政协副主席武永亮反映:2018年1月15日,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发布的《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教语用〔2018〕1号,以下简称《计划》)中提出,到2020年,实现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人口应全部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交流和应用能力,现有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当地普通话普及率明显提升,初步具备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计划》出台以来,尽管各地也做了相应的安排部署,但是从我市总体情况来看,这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
为此建议:
1、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落实《计划》。各级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在市、县、乡、村每一层级都要设立推普机构,都要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计划;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推普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一整套推进措施和监管机制。
2、做好推普的前瞻性和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快编写培训教材,教材内容要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语言要通俗易懂,知识点要简明扼要,形式上要图文并茂、形象生动,页码在100页以内,可以借鉴196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后,全国编写的300多种学习普通话手册。二是培养优秀的推普员,尤其是培养一批会说普通话的农村干部。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一是通过宣传引导,尤其是通过“由于不会说普通话闹出笑话甚至影响生产生活的”反面典型,让广大贫困群众真正体会到学说普通话的重要性,从而改变不想、不会、不习惯说普通话的习惯。二是利用农闲时节或农村集市举办推普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贫困群众逐步在工作和生活中规范使用普通话。
4、全面拓宽途径,推动形成“人人学说普通话”的语言环境。一是通过工作场所、公共服务窗口、农村广播推普。二是宣传部门可定期举办猜灯谜、成语接龙等简单轻松、寓教于乐的各类推普活动。三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农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活动与推普结合起来。
5、结合实际,“因材施教”。由上级驻村干部负责贫困村推普工作,实施过程中要针对不同对象有所侧重,对乡村干部、学生注重字面和口语化推广,对老年人等留守群体注重宣传和字面解读,对外出务工人员注重文字使用和口语化使用。同时要结合实际,对45 岁以上文化层次较低的农民,采取自愿原则,不做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