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政协委员张改玲、杨应平反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在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伟大事业的进程中,逐步开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但由于宣传引导不够好,监督管理不到位,认识水平不一致,一些农村出现了乡村振兴就是大搞修建的盲目发展现象,把村集体的钱花在了修建村庄牌匾上,不是建个漂亮的新大门,就是翻修维修旧建筑,或者干脆为了村庄形象,在村里的显耀位置修建大型景观实物,以提高村庄的美誉度。疏不知,这种缺乏规划、胡乱修建的行为,不仅不会起到振兴乡村的作用,反而造成了集体资金的铺张浪费,影响着乡村的整体规划发展,急需制止。
为此建议:
一、严格规划实施。各地应以县(市)区党委、政府牵头制定出台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以乡镇为单位出台实施细则,乡村振兴的实施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把关负责,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批准的方案,坚决不能实施,确保每一个农村振兴规划都科学合理,符合规划。
二、加强资金管理。继续稳步推进村财乡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力度,保证农村集体资金阳光运行,避免集体资金浪费或流失。
三、科学定位发力。各地应持续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干部思想,凝聚群众意志,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找准本村本乡的薄弱环节和优势所在,科学定位,因地制宜,精准发力,把有限的资金率先优先用在农村产业振兴和组织振兴上,从而打造坚实的基层党组织堡垒,更好地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