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日前,中阳交警依法查处一起农用三轮车无证、酒后驾驶、无牌、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12月18日,中阳县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民警在金罗大桥附近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21时许,金罗中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无牌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即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准备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查纠、教育。刚走到驾驶人身边,一股酒气扑面而来。交警立即对驾驶人卢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称自己并没有驾驶证,随后,交警将驾驶人带回了中队,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卢某无证酒后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600元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违法载人危害多,酒后驾驶农用车一样属于违法行为。一旦碰到突发情况,缺乏必要的应急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