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文化

西北农民银行与华北银行、北海银行 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

1947年3月,边区自卫战爆发。1948年1月,晋绥解放区与陕甘宁边区合并,统称西北解放区。同年9月,晋绥西北农民银行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合并,统称西北农民银行。晋绥贸易公司与陕甘宁贸易公司合并,统称为西北贸易公司。西北农民银行与西北贸易公司以组织上合二为一。任命喻杰为西北贸易公司经理兼西北农民银行行长;刘卓甫为副经理、副行长;史维然为监委兼政治处主任。合并后,陕甘宁边区银行币停止印发,西北农民银行币成为整个西北解放区的统一本位币。

提起陕甘宁边区银行,最早可以追溯到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1935年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简称西北分行)。1937年10月1日,西北分行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

1948年10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晋绥边区行署与华北人民政府商定,在华北、西北各解放区之间,凡晋察冀边区银行、冀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准许互相流通。三方银行还对其比价作了规定。

1948年12月1日,经中央批准,华北、山东、陕甘宁、晋绥政府会商决定,原晋察冀边区和晋冀鲁豫边区的华北银行、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山东政府的北海银行三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以原华北银行总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原三行发行的货币,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接。西北农民银行币停止发行,按2000元折合中国人民银行旧币1元比价收兑。

1949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与陕甘宁边区政府商定,将西北农民银行总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并任命黄亚光同志为西北区行行长,王磊、张定繁同志为副行长。同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正式宣告成立。

如果说兴县农民银行的创办是中国红色金融历史上的一座丰碑,其创业精神是一座灯塔,历史地位崇高、意义重大,那么西北农民银行的成立是则是这种精神的一种继承与创新,它将照亮我国金融事业发展的道路。

①洪涛印刷厂(1940——1942) 总务股长马平

②洪涛印刷厂(1945——1949) 政治指导员(后为政治协理员)刘仲明

③洪涛印刷厂(1947——1949) 厂长颜青云

参考资料:

《兴县革命遗址综览》兴县档案史志馆编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山西经济出版社

《西北农民银行史料》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牛荫冠纪念全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