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近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主要食用油供货商、榨油小作坊等源头企业、商户开展粮油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专项行动过程中,该院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重点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的卫生环境、经营许可等资质条件进行监督,并对运输油罐车是否为食用油专用车以及是否具备清罐记录证明进行了调查核实,切实排除在售食用油潜在风险隐患。同时,向经营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小作坊合法合规经营,提高责任意识,守好食品质量安全线。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据悉,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