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叉执行破除“执行难”
□ 本报记者 梁英杰

执行工作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一环,也是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清单中,市人大代表安亚雄提出的关于推动吕梁市基层法院推行县域交叉执行案件的建议备受关注。这份立足我市执行工作实际、靶向破解执行堵点的建议,直面基层执行现实难题,为持续攻坚“执行难”提供了务实可行的思路。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安亚雄在日常办案和履职调研中深切感受到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他告诉记者:“我市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受各类因素影响,一些执行案件容易遭遇干扰,加之各县域执行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少涉民生、涉企业案件长期陷入执行僵局,胜诉群众合法权益难以兑现,司法公信力也受到一定影响。推动县域交叉执行,正是立足我市现实情况,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的有效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印发的《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交叉执行作为破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排除非法干预的重要手段。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案件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行、存在消极执行或受非法干预等情形的,上级法院可指令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安亚雄说:“这为我们推行县域交叉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
在建议当中,安亚雄系统勾勒出县域交叉执行推进路径。他提出,应由市中院执行局牵头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划分基层法院结对执行关系,明确两两结对模式,建立规范的案件筛选标准,重点选取长期未结、扰较大以及系列关联案件纳入交叉执行范围。同时进一步理顺案件移送、立案办理全流程,出台统一操作细则,健全跨区域查人找物协同机制,避免案件交接出现空档脱节。
“一项机制长效运转,离不开完善的配套保障。”安亚雄建议,要搭建常态化联络机制,各基层法院确定专职联络员做好沟通衔接,依托执行指挥平台强化案件全程监管,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重大执行行动,以公开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实施节奏上,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广,选取部分结对法院率先探索实践,总结经验后在全市铺开,并将交叉执行成效纳入考核,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破解执行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安亚雄说道:“推行县域法院交叉执行,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破解我市‘执行难’的创新举措,更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将持续关注建议办理进展,推动我市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