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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启明:播撒火种,难民中发展抗日游击队 2025年07月31日

1916年,石启明出生在孝义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杜村乡元罡村,村里的人们世世代代以务农为生。从15岁开始,石启明就离开学校走入社会参加劳动。农闲时,给地主做短工,给泥匠当土工,赶驴子卖炭卖苞谷。

1935年,19岁的石启明担任自然村公道团副团长,21岁时担任村自卫队分队长,领导当地人民群众拿起武器与敌对势力作斗争。1938年11月,石启明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孝义县四区农会组织干事;孝义县四区西分区主任(区长);八路军洪赵支队三大队十中队支部书记;孝义四区秘密区委。1940年1月23日,石启明与战友们同晋西支队三团二营配合在甘村击溃阎顽四十六团3个连,俘敌30余人,缴枪10余支。2月中旬,又在二区宣化庙一带追击来犯阎军某团600余人,毙伤20余人。3月初,洪赵总队先在梧凤村消灭阎顽骑兵1个营,后在刘家坪消灭阎顽1个连。面对反顽斗争的严峻形势和对敌斗争的需要,石启明隐藏身份辗转到了汾阳头道川,任三泉交通站站长,负责晋西北与晋东南两个抗日根据地的联络,也是在这个时候又任汾阳县委委员,兼任汾阳县三区、孝义县四区、五区3个区地下党的负责人。

1943年8月,阎锡山开始实行惨无人道的“兵农合一”暴政,农民们被逼得走投无路、无法生存,孝义逃难在外的难民越来越多。腊月初七下午,石启明来到汾阳郝家庄村孝义难民曹公贤的家里,召集了难民赵保全、赵林云等19人商议成立武装攻打杜村、编村的行动方案,同时向难民们讲明了八路军的“十大纪律、八项注意”,告诉大家搞武装斗争,首先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一致,才有战斗力,并开始了难民的第一次战斗。初战告捷,回到郝家庄村后,石启明代表县委把这支仅有19个人、1支步枪、24颗手榴弹的小小武装命名为“孝义县难民游击队”,并亲自兼任指导员,调有作战经验的郭德虎担任了队长。

“孝义难民游击队”成立后,先后打了汾阳、平陆编村、王家池小股日军和杨家庄的日军炮楼的仗。部队一天天扩大,被编成了三个中队。洪赵支队给难民游击队派来了政工和军事干部,加强了领导,难民游击队很快便发展壮大起来。他们经常围攻敌人据点,袭击兑九峪和孝义城的敌人,为阻击敌军行动,破坏过文峪河桥梁,火烧过汾河南桥头渡口船只,袭击阎顽区、村公所,奇袭孝义王屯、击毙阎顽区长刘大德,智取日军孝介封锁线上的碉堡,毙俘敌韩屯村碉堡小队长等16人。随后,难民游击队又攻打了阎顽孝义颉堡粮站,把粮食救济了孝义西区的贫苦农民,布匹做了军装。

1945年四五月间,日军的最后失败已成定局,在此形势下,阎锡山为了利用日军力量,抢夺人民的胜利果实,抢占太原,继续进行了反共反人民的勾当,于7月间由隰县西坡底移驻孝义县樊家庄,并于8月上旬在孝义县瑶圃村再度与日军代表会见。按照地下县委的指示,地下县委委员石启明领导难民游击队在阎锡山驻孝义期间,四处出击,并在阎离开的路上割电线、炸桥梁、毁公路,进行了阻击,誓死保卫人民的胜利果实。难民游击队是孝义县在党领导下的最后一支抗日武装,是他们配合八路军正规部队,最终迎来了孝义的解放。

1947年7月,石启明奉命赴晋绥分局党校学习,后分配到晋南公安总局,领导西安情报站工作。1949年西安市解放后,先后任西安市公安局人事科科长,人事处处长兼干部科科长,政治部主任,市药监局、卫生局副局长等职。1979年11月7日石启明病逝,终年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