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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人民检察院 变“群众跑” 为“干警跑” 2026年06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近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因视力残疾,不便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承办检察官协同值班律师上门办案,以人性化履职彰显司法温度。

今年53岁的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年轻时候遭遇了一起生产事故,导致双眼视力丧失。在不法分子的诱使下,温某某误入犯罪歧途。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认定温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但考虑到其身体状况,承办检察官决定到其所在地派出所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在派出所的工作区,办案人员携带便携式办案设备、法律文书对其开展讯问。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了温某某和值班律师意见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温某某当场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由值班律师代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此次上门办案,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以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情,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将继续秉持为民司法的办案理念,以更精准的履职回应群众关切,以更多务实之举传递检察关怀,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走进百姓心里。”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