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雅萍) 10月12日,市委书记李正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领导王立伟、张广勇、张敬平、常书铭、张稳科、秦书义、李建国、李小明、郭震威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月生,市政协主席刘云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卫民,市政府秘书长梁斌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交的《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建议按法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会议指出,出台《条例》是我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对于以法治方式治理我市扬尘污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研究讨论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的《行动计划》。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和我省的《行动计划》,对于推进我市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引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吕梁实际,坚持聚焦产业转型、突出生态优先、实施创新驱动、加快改革开放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和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我市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制定好,使方案成为指导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