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是为民服务的“实施者”。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谋好“四件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谋好创新之事。一些工作必须要勇于、敢于闯出新路子,这就意味着创新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面对这种现象,首先要优化考核评价机制,面对创新工作,建立起项目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权责内容,做到有责可依,追责有据,鼓励创新,严惩守旧,绝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同时,要建立起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大胆改革创新,宽容和允许改革创新出现失误,解决不敢担当的突出问题,营造敢闯敢干的政治生态环境。要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挖掘、选树一批好干部典型,并进行宣传,鼓励干部学先进,大胆作为,引导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谋好遗留之事。改革要推进,事业要发展,绝不能背着包袱登山,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必须积极、主动去解决。面对这种现象,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勇于面对,重视对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分析,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建立问题清单,逐个依次解决,确保今后各项工作任务不被遗留问题所拖累。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通过强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不产生新的遗留问题。
谋好难办之事。首先要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增强担当为民之责。其次要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党员干部、一般干部等不同群体,推出不同类型的“学习菜单”,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本领。最后,还是要加强绩效考核,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以及办事效率等内容纳入机关绩效管理内容,坚持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使“不作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来,促进不断整改。
谋好份外之事。在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还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在位有为、必须作为”的长效机制,分区域、分部门建立权责清单,从制度层面对党员干部权责予以规范。同时,还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做到不换状态就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