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开展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中,大同市城区法院聚焦问题导向,严格自查自纠,认真对照《庭审纪律守则》和《严格禁止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搞“三同”办“三案”暂行规定》等制度,找准问题,强化问责,严格纪律,改进作风,把集中整治活动推向纵深。
严庭审。进一步规范法官、书记员庭前准备、庭审程序、着装举止、语言行为等司法礼仪,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同时注重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保证审判工作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有力维护司法权威,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规范化水平。
防“三同”。为有效防止干警出差办案与涉案当事人(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或变相与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出差办案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一律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同时明确带车外出办案严禁拉载当事人(代理人)等事项,以严明纪律制约“三同”行为的发生。
禁“三案”。把网上随机排案制度贯穿于案件排期、审理、执行等重要环节,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启动随机抽查的动态监督机制,设立了24小时违纪违法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微信举报平台二维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力促案件排期、审理、执行等工作不受人情、关系的干扰和影响,有效防止个别司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