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 发布吕梁市重污染天气橙 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督查组意见和市重污染天气相关单位及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28日0时至2018年1月2日24时继续发布吕梁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继续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响应措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