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法治专刊

十九大精神百问(二十一)

40.“学有所教”如何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教育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公平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但是,我国教育事业仍存在一些短板,我国城乡之间义务教育质量差距仍然很大,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那么,未来我们该如何向十九大提出的“学有所教”目标迈进?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目标,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把握好素质教育时代特征。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教育公平,补齐民生短板。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重中之重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这是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的标本兼治之策,也是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与农村共享的关键环节,将充分彰显教育权利和机会公平。重点从县域做起,逐步向有条件的市域扩展。要办好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学前教育(即幼儿园)毛入园率要从目前的77.4%上升到85%,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要由目前的60%多上升到8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质量。要办好特殊教育,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免费高中阶段教育,更好保障残疾人基本教育权利。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不断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第三,以创新发展理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办好网络教育、继续教育,打造符合国情实际的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教育体系;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41.“劳有所得”如何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年均在1300万以上,城镇的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都保持在比较低的水平。然而,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在就业方面,人们不仅希望能就业,更希望就好业,期盼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劳有所得”的目标,应该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就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相结合,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多创造就业岗位,特别是高质量的就业岗位。第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劳动者就业的能力和转换岗位的能力。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就业面临着两个方面的矛盾:一方面是总量压力依然很大,未来三年,城镇每年需要安排的就业人员仍然超过1500万人;另外一方面,结构性的矛盾更加突出,高校毕业生、青年学生的“就业难”和一线普工的“招工难”并存。为了解决结构性矛盾,最主要的措施就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岗位匹配的能力。第三,继续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对就业有倍增效应,因此,要在贷款、融资、场地等各个方面对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第四,要维护劳动者权益,特别是平等的就业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破除社会性流动的障碍,让人人都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实现自身的价值。第五,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特别是加大互联网服务,能够让每一个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够在公共服务体系当中得到政府的帮助和支持。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