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离石地电公司在开展冬季用电普查工作中,发现了多起用户私拉乱接、违章用电以及窃电行为。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保护国家财产不被侵害,公司在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对偷电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其中,田家会街道办苏家村马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康馨苑住宅小区违法用电行为,报请离石区公安局莲花派出所立案调查。
现阶段,电是商品,和商店的商品一样,用电需要付费购买。但是社会上有些人就是想不劳而获、损公肥私,千方百计盗窃国家电能自用或牟利。2017年12月1日16时许,滨东供电所在苏家村进行低压电力线路冬季检查时发现,苏家村2#台区0.4千伏2#出线2#杆12#表箱进线电缆被人为破坏,并有两根铝线偷接在表箱进线的总电缆上,工作人员随即对该用户进线检查,对偷接电线进线断开,并对破坏的电缆进线修复以确保供电安全。2017年12月2日15时许,当工作人员再次对线路检查时发现,该户村民马某再次将偷电铝线私自接到2#电杆的总电源导线上。
马某的窃电行为扰乱了供电公司正常的供电秩序,对电力线路造成的破坏不但影响整个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而且还给周边用户带来了触电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向田家会派出所报案。由于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于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7年12月2日,莲花供电所工作人员发现康馨苑住宅小区计量柜铅封和电度表上铅封两处都已经断开,就对该表进行检查,发现A相电压线失压,致使损失电量约9200度。工作人员立即通知该物业负责人,当面告知窃电情况并进行断电,并向离石区公安局110报警。目前,莲花派出所已经受理案件并进行现场取证等案件侦办工作。
在冬季用电普查中,离石地电把打击偷电行为列为重点工作,发现查处了多起偷电案例,如交口冯某等七户村民偷电约10000度,滨河街道办王家村20余户村民偷电约20000度,工作人员都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追缴偷漏的电费,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剑平 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