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法治专刊

山东烟台农村有了“法律管家”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创新建立了农村“法律管家”制度,着力在运用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方面下功夫求实效。目前,全市6000多个村居全部落实了“法律管家”。去年以来,帮助化解较大矛盾纠纷4000余起,走出了一条“法律管家村村通、法治和谐人人享”的依法治村新路子。

坚持无缝隙覆盖。每个镇街按照每个工作片区2名律师的标准,由镇街财政出资聘请执业律师,被聘请的这些律师即为该片区“法律管家”。统一为“法律管家”印制包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服务范围和监督电话的法治服务卡,直接发到群众手上,群众有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法律管家”,实现了法治服务全覆盖。去年以来,“法律管家”超前介入农村土地征迁132件,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妥善解决复杂疑难问题736件,没有出现一起集体访、越级访事件。

提供全方位服务。一是当好矛盾“调解员”。“法律管家”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隐患,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调处解决办法,积极运用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针对区内的老上访户、“钉子户”等难题,“法律管家”主动上门释法,引导其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纷争、维护权益。二是当好村务“监督员”。实行“法律管家”列席村委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法律管家”全面参与村务管理和村级重大决策,依法帮助村集体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公益合同,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律监督,有效解决村干部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去年,“法律管家”先后开展村务“法律体检”4740次,从源头上保证了村级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当好发展“参议员”。充分发挥“法律管家”见多识广、眼界开阔的优势,突出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经营、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让法律顾问出点子、指路子,当好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富民经济的“高参”。四是当好干群“联络员”。“法律管家”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的有利条件,既把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群众,又广泛收集掌握各村村情和群众利益诉求,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畅通了干群信息沟通渠道,密切了干群工作关系。五是当好法律“宣传员”。“法律管家”常年在群众家门口,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现身说法,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工作,教育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增强法治宣传的通俗化、乡土化、实效化程度。去年以来,“法律管家”先后为各村举办法律讲座176场次,培训村干部1300多人次,听讲群众1万余人次。

据《中国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