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续发布吕梁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8]第1号)有关要求,经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16日0时起至1月17日24时继续发布吕梁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继续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响应措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