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县域·石楼

石楼县委组织部

开展“弘扬‘红船精神’ 不忘组织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本报讯 红船劈波行,精神聚人心。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1月12日上午,石楼县委组织部开展“弘扬‘红船精神’ 不忘组织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薛志胜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

“红船精神”所昭示的是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活动中,大家集中观看了吕梁“三基建设”工作专题片;倪永锋宣读了《关于在全省各党支部开展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郑瑞带大家学习了习近平同志2005年6月21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的《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署名文章;所有组工人员交流了自己对“红船精神”的认识,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县委组织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文斌主持活动并讲话。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喜平就什么是“红船精神”?作为组工干部,应该怎么弘扬“红船精神”?怎么传承“红船精神”?与大家进行了分享。

薛志胜指出,学习弘扬“红船精神”意义重大,“红船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是我们党立党兴国、执政兴国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精神支撑。全体组工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倍加珍惜,从“红船精神”中汲取精神力量和丰富滋养,联系新时代新实践,不断赋予革命精神新的时代内涵,让革命精神绽放出时代光芒。

薛志胜谈到自己对“组织初心”的理解时强调,一要始终坚持忠诚履职。组织部门担负着“选干部、配班子,育人才、聚贤能,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职责,组工干部要把忠诚二字镌刻在身,始终贯穿于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践实干实效中履职尽责;二要始终坚持对标一流。组工干部要坚持对标、搞好定位,要向最好的学、与最强的比,努力争当先进、追求一流,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真正找准差距、制定改进措施,一步一个脚印地学先进、赶先进;三要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组工干部要以“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为目标,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方向,做到厚积薄发有本领,勤于学习、砥砺能力、拓宽眼界;做到正己修身品行好,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法纪上守得牢。

通过此次主题党日的学习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党员干部对“红船精神”的理解,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大家纷纷表示将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以身作则,脚踏实地,始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红船精神”贯穿组织工作各方面。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