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龙 通讯员 李晶晶) 近日,石楼县委宣传部与县政法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创新基层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树立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理念,以培育发展乡贤组织为载体,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凝聚乡贤力量,弘扬优秀文化,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攻坚深度贫困和“五个石楼“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乡贤作为有德行、有威望、有才能、有作为的贤达人士,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汇集的新资源,是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凝聚的新力量,是群众工作必须覆盖的新领域。《意见》明确指出,今年要在全县范围内组建乡镇(街道)乡贤联谊会、村(社区)乡贤会,充分发挥乡贤在区域合作、招商引资、创业创新、精准扶贫、协商民主、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和社会公益等领域的作用,着力把乡贤组织打造成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资源、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集聚正能量的重要渠道、增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意见》对乡贤组织的组织对象、职责任务、工作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各乡贤组织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培育发展、开展工作,并接受乡镇政府的监督管理和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乡贤组织要坚持民事民治。坚持以群众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发挥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参谋建议、示范引领、桥梁纽带等作用,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村事民议,村事民治”。乡贤组织要坚持补位辅助。准确定位、合理区分乡贤会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定位,发挥其补位和辅助作用,弥补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在公共决策、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形成有益补充。乡贤组织要坚持规范管理。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创设工作载体,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自觉接受党委、政府和群众监督。
截至目前,和合乡已开始试行,一个“百姓推乡贤、干部荐乡贤、村村有乡贤”的系列工程正在该县农村徐徐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