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队伍执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兴县交警大队健全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一是健全队伍风险研判机制。积极依托每月“队伍建设分析会”、每周一次的“队伍警示教育周例会”及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健全队伍风险隐患研判机制,定期汇总全体民警执法执勤情况、思想动态、群众测评,认真查摆队伍中存在的不足、管理漏洞,找准问题所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改进措施,力求将队伍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定期为民警举办学习培训活动,将酒驾查缉技能、醉驾刑案处理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策略、路面疏堵保畅技巧、紧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技能、自身安全防护知识等内容纳入培训,并针对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系统、全面讲解和技能培训。三是健全执法案件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职责,逐步建立完善了“日常考评”、“阶段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对行政处罚类案件开展严格审核、考评,指出行政案卷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将规范执法关键节点的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案件审核、监督检查、执法考评的必审、必查、必评内容,杜绝执法案件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发生。四是健全队伍督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记录仪、执法办案区等设备场所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一线民警熟知执法记录仪的基本设置、维护保养、操作流程、数据上传等相关知识,在执法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刑事或一般程序行政案件必须在执法办案区办理,同步进行录音录像,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保障自身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雒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