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柳林交警大队采取“四个集中”措施,扎实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一是集中清理企业安全隐患。大队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对安全管理不严、安全隐患突出,交通违法率较高的运输企业,并逐一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集中开展约谈警示,通报隐患排查情况,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二是集中清理校车安全隐患。大队联合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未取得校车标牌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立即责令禁止接送学生。特别是对存在酒驾、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学生接送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理。三是集中清理“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隐患。根据支队车管所列出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车辆清单,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辖区中队。各中队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四是集中清理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对全县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对逾期未审、记满12分未参加考试,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及时提醒驾驶人按时参加审验和参加满分考试,及时处理违法记录,对通知后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所属企业调整工作岗位,禁止继续驾驶车辆。 (雒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