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方山县财政局的一份数据表明,2017年,方山县已整合12951.57万元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已经拨付项目资金10418.2793万元。其中,畜牧产业500万元、中药材产业 765.7108万元、169个行政村产业发展基金1690万元、光伏产业2000万元、金融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500万元、易地移民搬迁1800万元、生态扶贫3000万元、社会兜底 56.5685万元,其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费106万元。这一脱贫致富路子完全符合提升农村人口收入,加速经济转型的方向。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要求经济转型主要在于提升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使国内消费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也就是要求树立民富优先的发展导向,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最终以民富带来国家富裕、城乡富裕。
长期以来,我市许多地方经济增长方式具有明显的生产优先的特征,客观上使全市的生产能力快于居民的消费能力。这种生产优先的增长方式,对尽快改变短缺状态、解决社会温饱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而社会主义现代化生产的内部规律,要求消费发展与生产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平衡。如果总是坚持生产优先不断积累,就会形成投资消费失衡的矛盾。反过来会影响和制约生产的发展,制约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做到,乘脱贫攻坚的有利契机,确立富民优先的转型发展导向。新时代下,我们已由以温饱为重点任务的生存型阶段进入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的发展型新阶段。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就是从经济总量导向转向国民收入导向,依赖条件是消费主导,特点就是民富优先的发展。
转向以富民优先为主导的发展方式,是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富民优先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基础。消费主导的主要条件就是富民优先。扩大消费的主体是城乡居民,这个居民主要指中低收入群体。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缓解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增强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加大再分配的力度,改善中低收入者消费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