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吕梁市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未达时序进度 要求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吕梁市城市管理中心:

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提出的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吕梁市污泥处置中心建成投运的整改任务,要求在2017年年底完成,截止目前仍未按要求完成。为了有效推进整改任务的完成,依据环境保护部《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山西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决定对你单位实施挂牌督办,要求在2018年7月底完成整改。在完成整改后,及时按照程序申请解除挂牌督办。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事项,市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吕梁市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