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离石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出台《离石区纪委监委抓早抓小暂行办法》,以“有形抓手”落实“无形责任”,为“第一种形态”落地生效提供了有力遵循。
明确落实“第一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责任主体就在各级党组织。该区纪委监委在制定抓早抓小暂行办法时,明确各系统党委是协助区委教育和监督管理本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党委(党组)是教育和监督管理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直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是执纪监督第一责任单位。
明确落实“第一种形态”的主要内容。明确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应当运用第一种形态方式进行处理。主要包括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党组织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的;党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党员发表不符合党员身份言论的;党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党员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党员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有其他失职失责情形的等。 (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