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民生

持之以恒维护市区交通秩序

□ 本报记者 梁瑜

初夏时节,记者驻足市区一条主干道,十几分钟内,就有几辆新旧无牌车辆飞驰而过。回忆这几年来,修改后的新交通法刚施行时,摄于法律权威,市区无牌车辆稀少,在道路中特别是十字路口设有监控,车辆均能够自觉按序通行,路口还较顺畅。然而时至今日,市区无牌车辆又在逐步增多,超速、随意变道、闯红灯,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更为日后事故处理造成更大的麻烦。

市区交通乱象扫描

除无牌车辆出没以外,人民群众反映,市区交通还存在其他乱象:

现象之一:交通部门因为城区一些街道狭窄,改为单行道且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但出台告示、标识后,没有后续管理,有的车辆逆行、有的车辆长期停放、有的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像新华街、八一街、半沟路等警力极少去的地方,车辆随处停放或随意掉头,造成车流、人流的堵塞,有时竟能长达十余分钟。

现象之二:出租车行驶在道路上空载时,晃晃悠悠寻找客人,不顾后面车辆的喇叭催促,浪费道路资源且造成车流拥堵;而且载客后,横冲直撞、随意穿插,有时为了快速通过绿灯路口,占用非机动车道猛冲。经常在道路上能看到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与车辆的一些小事故,而对方大部分为出租车。

现象之三:现在学习驾驶车辆成为热门,有证的驾驶员多了,但驾驶中违章违规的也多了。道路和中间随意停车上下人;车辆晚间相会不关闭远光灯;道路转弯变道不提前开转向灯;骑线行驶一车占用两车道等等。造成车流缓慢、隐患突出。这些驾驶人员也成为了现在事故的多发群体。

现象之四:央视已经曝光的小型“机动车”,无牌无证、横冲直撞,一会在机动车流中蛇形穿插,一会儿又在非机动车流中并驾猛行。无视红灯、逆行,无视其他车辆、行人。

现象之五:随着车辆增多, 近年来在城区上班、办事停车成了大问题。例如医院、政务大厅、市直机关、银行等地方。有时候找一个停车位比办事所用的时间还多。

还有一些其他不和谐现象,都需要我们集中力量,持之以恒、消除这类众多的违规、违章情节。

营造市区和谐文明交通环境

对我市这样一个正在发展的小型城市,要改善交通环境,摈弃交通陋习,需要各方面的努力,特别是交通管理者要履行职责,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禁止治乱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驾驶人要树立安全文明驾驶的理念,形成科学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市交通管理部门介绍,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工作,营造市区和谐文明交通环境。

加强对驾驶无牌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各路口采取集中行动的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形成震慑。多发势头压下来以后单点作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逆行、违法停车、不按道行驶、随意掉头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城区路面执勤民警加强对违反通行规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措施,发现和查处一例违法行为,如何奖扣分,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出租车驾驶人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出租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要求出租车驾驶人树立文明驾驶的安全理念,确保车型车辆、行人安全,同时加大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罚力度,对出租车违法严格按规定上限处理,并要求参加出租公司组织的罚前教育。并将违法行为抄告运管部门,加强对从业资格的监管责任。

针对交通陋习问题,加大管理力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驾驶人的教育力度,从学员开始,加强教育,教育驾驶人不驾手续不全车,在道路驾驶中不随意停放车辆上下人,转弯变道时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不随意变更车道、压双黄线,夜间开车不关闭远光灯等交通陋习行为,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出台管控措施,强化电动车管理。目前明确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标准,小型“机动车”及电动车,应该按机动车进行管理,将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请示,出台对“电动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控措施,从注册登记到路面管控等各方面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此类车辆违法行为的发生。

联动协作解决城区车辆停放问题。由于城区道路受地理条件限制,道路狭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医院等场所,自身停车位不够停放,前来办事人员,只能选择在道路上有停车位的地方停靠,下一步城建部门将对城区停车场地进行有效规划,建立立体停车场等工作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停放,道路安全畅通。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大力倡导行人过街走斑马线,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行人、非机动车通过红绿灯路口时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