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 谱写新时代山西新篇章

法治之光耀吕梁

——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党员干警向社区群众进行宪法宣传。 记者 刘亮亮 摄

□ 本报记者 刘少伟

新征程,需要新目标。新时代,更需新作为。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强化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和能力水平,用新作为贯彻新思想,全面开启了吕梁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为全市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化“平安吕梁”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平安吕梁、法治吕梁建设。”在今年4月22日召开的,专题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李正印这样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时代要求。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级政法单位更是当作今年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迅速形成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才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组,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领导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大攻坚格局。抽调专人,设立专门场所、专项经费,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投入保障确保专项斗争稳步推进。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参战单位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全市公安机关冲锋在前,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深挖彻查“保护伞”及背后腐败问题,组织部门跟进加强基层党建和政权建设,宣传部门不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司法机关严格落实“三逐一、三不漏”工作要求,其他部门全力支持配合,齐心协力,力求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31个恶势力团伙,破获各类涉恶案件1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3名,以新作为进一步提升了“平安吕梁”建设水平。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改革 营造“法治吕梁”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当前,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矛盾纠纷纷繁复杂,群众诉求日益多元化,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设,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关心关注的时代新课题。而对于这一问题,全市上下的认识早已统一起来:只有坚持法治理念,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法治吕梁建设,才能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治吕梁”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是关键。去年以来,我市在扎实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号准“法治吕梁”建设脉搏,扎实推进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明确入额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责,完善各项改革配套制度,构建权责明确、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并积极支持配合我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及时做好转隶组建、建章立制、实践验证、评估深化,整合了反腐败力量,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提升了全市区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法治吕梁”建设离不开法治政府建设。我市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政府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制度,为政府决策、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并着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同时,我市借力“七五”普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新宪法,全面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还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此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的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夯实队伍建设根基 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离不开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纪律作风,提升能力素质,全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廉洁教育,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廉洁教育体系,明确教育主体,制定教育计划,创新教育方法和载体,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全市广大政法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强化监督检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行动,抽查各县(市、区)和政法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暗访纪律作风建设,通过督办重点案件,逐案分析研判掌握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逐案建立台账、逐案交办督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正风肃纪。全市各级政法单位把整治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整治重点,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同时,我市以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政法干警基本履职能力。以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为目标,分类组织编写培训教案,加强对县(市、区)委政法综治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培训,把他们培养成既能抓班子带队伍,又能执法办案的综合型政法人才。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结合职业规范要求,还积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提高政法干警实战能力。持续引深“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切实推动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不断提高见警率,融洽警民关系,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此外,不断完善干警履职激励机制,继续开展政法综治工作“双先争创”活动,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随着全市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逐渐实现现代化、智能化的政法工作,正在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社会和谐的“安全网”,这与国家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契合,与“平安吕梁”建设一脉相承,同时也成为全市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