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离石区刘侯兵恶势力团伙案

编者的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九类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对象,广泛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安排,多部门联动,多警种协调,重拳出击,快速行动,及时侦破了一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1个。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强迫卖淫、抢劫、强奸、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侵入他人住宅等各类犯罪147起,涉案人员225人(其中,在逃25人)。同时,及时破获了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它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处置了一大批扰乱社会秩序的普通治安案件,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初步战果和开局胜利,为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以及我市全面决胜小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刘侯兵,男,1970年10月3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离石区人,住离石区永宁东路。2011年,刘侯兵和凌振新合作做工程期间,纠集阎芳、张艳军等人利用凌振新不具体管理工程情况,采用挤走凌振新财务人员、虚报债务、不结算账务等手段,在工程管理、财务等方面架空凌振新,虚构债务独吞工程利润,强迫凌振新承担巨额工程债务。为了达到赚取更多非法利益的目的,刘侯兵、阎芳、张艳军等人采用威胁手段,逼迫凌振新出具巨额欠债条据,并以索要该债务两次数天对凌振新实施非法拘禁。刘侯兵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3起,涉案5人经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已全部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