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县域·兴县

李慧彪:加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衔接

目前,兴县仍有25.7万农民生活在农村。加强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衔接,是促进我县农民生活富裕的有效途径。而我县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乡镇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总体上处在探索前进阶段,业务部门和特色产品所在地村级组织热情高,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引导和服务力度不够,从而出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导致发展步伐缓慢,覆盖面不宽、内部管理不规范。

二是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首先专业合作组织机构缺乏懂技术、会管理、能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难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行质量。其次,专业合作组织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不强,没有形成大规模的社会化新型家庭经营模式。

三是找信息、跑市场缺乏资金支持,开展基础工作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起步阶段,发展的会员少,筹集股金少,财政支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四是缺乏品牌意识。我县1500多个农民合作社,只有个别合作社申请了注册商标,所经营的产品基本没有“三品一标”认证,由于认证门槛高,社员对打造农产品品牌的意识淡薄,导致适应和开拓市场竞争力不强。为此,建议:

一、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发展原则。目前,全县已建的养殖、苗木、造林、中药材、小杂粮等专业合作组织1534个,而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特色产品领域的合作组织占比不高。未来要按规模经营、带动产业、做大做强的要求,在抓好巩固以山花烂漫小杂粮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上,紧扣全县5大支柱产业,把重点放在建立中药材、食用菌、马铃薯专业合作社,控制建社数量,避免急躁冒进,严防一哄而起。应在全面引导,重点帮助的基础上,坚持条件成熟一个,扶持发展一个,真正把合作总社办成一个农民受益的组织。

二、加大服务和扶持力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引导和支持,一方面县、乡政府完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遵循市场,不过分干预。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并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政府把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带动,作为提供财政补贴资金的重要衡量标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加大领导力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乡镇要搞好服务,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三支一扶人员的力量,成立相应的服务机构,为村集体成立的合作社组织提供服务,指导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

四、做好引导服务,树立品牌意识。注重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带动作用,建议县委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台优惠政策,降低深度贫困地区专业合作组织“三品一标”认证门槛,帮助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小农户对接市场,融入“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创立和发展。

五、搭建发展平台,拓宽发展空间。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的主要组织形式,为他们搭建发展平台。如,所有贫困村要实现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扶贫组织全覆盖,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进产业发展上来,为贫困户提供增收渠道;为他们与龙头加工企业牵线搭桥,组织他们参加与其经营项目有关的经贸活动。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着眼我县现实的县情、农情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律的创新与务实要求,对于促进攻克深度贫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科学谋划,大力加强农村合作组织建设,提升传统农户的竞争力,使数万小农户共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