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民生

强化我市流动人口管理

□ 梁 瑜

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流动到城市,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的重要课题。

正值夏季,城市到处人流汹涌。据悉,全市公安部门按照《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公安网站、公安微博、网上警务室等媒体,开展《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各项政策的解读。二是开展居住证的登记办理工作,依法对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三是依托公安民生服务在线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动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模式,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网络,建立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四是发挥基层治安组织作用,落实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由集中整治向日常服务转化。

我市流动人口特点

据综治部门介绍,近年来,我市流动人口年龄以中青年为主,15——45岁大约占比20%。教育程度较低,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从业领域主要集中于建筑、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制造、居民服务业等条件艰苦、环境较差、待遇较低的行业。

流动人口数量逐年递增,稳定性差,短期行为明显,主要体现为一是从业场所多变,二是职业身份多变,三是居住地点多变。流动人口租住出租房屋数量逐年增加。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水平有待加强。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公安、人社、卫计、房管、城市执法以及乡镇街道等政府及部门虽从自身职能出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各自为阵的现象,联系不够紧密,力量不够集中,齐抓共管效果不大,综合治理整体效能没有很好体现。

流动人口依法维权意识相对薄弱。我市流动人员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服务业以及建筑、交通运输等脏、苦、累的行业。由于流动人员相对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法律知识,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知道如何去维护,已成违法犯罪活动侵害的主要群体之一。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应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民政、人社、司法、卫计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要从体制机制、人员经费、政策规章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综合研究和推进管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多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员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理责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责任目标真正落到实处。推进市、县(市、区)两级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实体化运作,尤其要强化常设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做好全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健全基层管理组织,严密日常管理网络。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要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管理站(点),实现组织机构纵向到底。通过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模式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加快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相关力度。

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群体,积极落实“亲情化”“人性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拓展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服务领域,使他们与普通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二要不断完善《暂住证》制度。配套落实办证人员在子女上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市民待遇。实行暂住证、计生证和务工证三证合一,方便外来人员。三要妥善处置矛盾纠纷。依托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强化对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切实保护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