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刻不停息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正风反腐实践,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10次中心组学习、21次专题会议,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警惕“七个有之”,通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保护和激励离石师范领导班子担当干事。严肃认真开展张中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专题警示教育,通过挖掘整理于成龙、孙嘉淦、汾阳郭氏族规家训,举办于成龙廉政文化发展学术研讨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吕梁精神”座谈会,开展晋剧《廉吏于成龙》全市巡演、编撰首发《清官廉吏于成龙》读本,与中国邮政联合发行“一代廉吏”于成龙特种邮票等,大力挖掘吕梁廉政文化资源,涵养党内政治文化。
二、压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市委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转变为强大思想武器和工作动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和坚定。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14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13次研究纪检监察有关工作;召开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研究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李正印书记带头履行主责首责全责,集体约谈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132人,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市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全面推动落实“党风廉政谈话簿”制度;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8个党组织、141名领导干部予以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
三、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继续挂图作战、深耕细作。按照省委“三步走”和八项主要任务要求,把重点放到抓规范、抓提升上。制定出台《中共吕梁市委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制定“三个工作规则”,召开专题会议。修订完善“4个一”工作制度,对班子成员重新调整分工。针对办案安全特别是留置场所消防问题, 进行了认真检查,调整充实留置场所工作力量,完善管理制度,举办执纪监督监察安全工作培训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纪律规矩不断立起来、严起来。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这根弦,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1-6月,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案件106件,处分102人;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对拟提拔干部、评优评先对象,以及村“两委”换届候选人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130人次。强化廉洁教育,编辑《吕梁市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村“两委”主干培训重要内容。严肃查处交城县奈林村换届贿选问题,问责处理17名领导干部;对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全市村级组织建设和“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再摸底。今年以来,先后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49件,处理96人。
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情况全面检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929条,转办调查核实468条,约谈整改461条;各县市区对2017年以来在企业安排接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其中7个县市自查整改问题41个;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检查交纳伙食费等规定,强化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向公车改革办提出监察建议,规范公车标识化管理、台账化管理,公务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维修保险政府集中采购。1-6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14件、处理168人,同比增长153%和211%;公开通报曝光36起80人。
六、把执纪执法贯通起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执纪执法相互贯通的制度优势,紧盯“七个有之”“三类人”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自办案件进行逐案检查、逐卷评查,对2015年以来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执行处分决定情况进行摸底检查。今年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1311件,较2017年同比增长81%;处分1201人,较2017年同比增长74%,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19人,较2017年同比增长36%;重处分192人,较2017年同比增长11%;移送司法机关35人,较2017年同比增长150%,留置22人。今年1-6月,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0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578人次、占56%,第二种形态处理1022人次、占37%,第三种形态处理147人次、占5%,第四种形态处理55人次、占2%。市县派驻机构全覆盖后,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853件,其中谈话函询423件,初核419件,立案90件。
七、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委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制定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三个专项治理方案,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在扶贫领域方面,对2017年专项治理发现的798个问题整改情况抽查督办,组织处理74人、党纪政务处分93人;对临县、兴县继续开展“八访八问”,发现问题105个。1-6月,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9件、处理389人,公开曝光69起133人。在民生领域方面,督促26个涉及民生领域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组建15个督查调研组,深入1110个部门单位和企业、乡镇调研检查,发现问题817个;成立4个督导组,动态跟进督导检查。3月份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293件、处理486人,公开通报曝光105起187人。在惩治涉黑腐败和“保护伞”方面,受理的88件问题线索,已查结11件,问责2个党组织,处理20人。
八、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第四轮巡察共对2个县、10个市直单位和16个乡镇、98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6月28日,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目前已全部完成巡察反馈工作,正在组织落实整改。今年以来,巡察工作坚持把扶贫、民生领域作为巡察重点,制定专项巡察方案,围绕扶贫领域干部作风、移民搬迁、小额贷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实行市县统筹巡察,探索建立“双评估”“双考核”,增强巡察监督合力;制定出台《市委关于强化巡察监督工作中相关责任的制度》,对党委主体责任、巡察组组织实施责任等进行规范;建立巡察督办制度,对巡察整改不力、线索处置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跟进督办。
九、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加大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今年以来,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下功夫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提能力,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强化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在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监察法》《宪法》学习专栏,先后推送40多条《监察法》解读释义;举办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书记和监察员培训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察法》专题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开展7次培训,培训1800余人次。继续推进“三基建设”,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委机关继去年作为全省“三基建设”现场观摩点后,今年又作为全市“三基建设”现场观摩点,先后接待21批次400余人次观摩学习,并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1-6月,共立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案件12件,处分12人,组织处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