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县域·离石

离石区

多举措织密筑牢社会保障扶贫“安全网”

本报讯 今年以来,离石区聚焦困难群众,全面有效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切实织密筑牢社会保障扶贫“安全网”。

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切实形成制度合力,确保动态管理、应扶尽扶。

调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着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国家扶贫标准等因素,调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744元/人/年,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以户施保,补差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城市低保保障2137户,4100人,发放保障金768万元;农村低保保障4796户,5695人,发放保障金789.5万元。

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供养标准,加大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稳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上半年全区救助城市特困人员29人,发放5.8万元;救助农村分散供养人员808人,救助农村集中供养人员42人,共发放90.7万元。

落实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发放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身患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每人一次5000元大病关怀救助;对少数农村特殊贫困人口由民政部门特殊帮扶,重点救助目录内,个人自付“136”封顶额和目录外15%费用部分的特殊困难人群,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对所有救助对象都要建立救助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一次一案,有据可查,保证救助真实准确。上半年全区城乡医疗救助34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80.6万元;大病关怀救助24人,发放12万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前共资助7009人,发放34.04万元。“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已于5月底开通,截至目前,通过审核223人,资助金额14.6万元。

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全区新建6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向深度贫困村倾斜。 (张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