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吕梁山集中连片贫困县,经过5年多的努力,全县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截至2017年年末,全县已剩下35个村,4909户,14511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3.6,书写了岚县减贫史上的辉煌篇章。
近年来,岚县大力推广的购买式造,不失为贫困地区一种脱贫攻坚和稳定脱贫的成功实践。
岚县有得天独厚的林业资源,总面积达120万亩,与此同时还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只有将两种资源变为资产,才能助力脱贫攻坚和稳定脱贫,才能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益。2004年岚县和山西省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进行了购买式造林的实践与探索。
具体做法是:对贫困户退耕还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按照贫困群众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将贫困户自己的退耕还林地经营权、部分退耕还林财政补助资金委托给村集体进行流转, 折股量化,由村集体代贫困户统一持股, 以股权的形式入股造林企业。造林企业组建由精准扶贫户参加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由企业出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收益,实现了“企业+村集体组织+合作社+退耕还林贫困户”共建、共享的新机制,形成“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贫困户变股东”的产业融合扶贫解困新机制。实现了资源激活、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荒山增绿、集体经济破零“五赢”。
与此同时,贫困户除了以退耕还林地经营权、部分退耕还林财政补助资金作为股份获得资产性收益和保底收益外,参加合作社劳动还能获取劳动报酬,实现了贫困户收入最大化。
2016年,岚县成立了三个购买式造林公司:岚县晋森园绿化有限公司、岚县茂林绿化有限公司、山西红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三个公司采取“公司+村集体组织+基地+退耕还林贫困户”的模式,在王狮乡、界河口镇、河口乡三个乡镇流转土地6024亩,栽植树种选择中蒙杂交杂雌1号沙棘,将贫困户退耕还林地经营权流转村集体,村集体与各个公司分别签署了土地流转合同,在6024亩土地上栽植沙棘,成活率达98%。同时,在野生沙棘集中分布区共流转退耕还林地经营权9300亩,其中:王狮乡阴湾村、蛤蟆神村流转经营权4100亩,界河口镇铁青村、岔上村流转经营权5200亩。2017年,全县102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购买式造林13.87万亩,带动5155名贫困人口累计增收2000万元,年内新增退耕还林贫困户造林员215名,户均增收7500元。区域内依托生态旅游,新建农家乐(贫困户)42户,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购买式造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一是实现了机制上的创新:首先是退耕还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村集体组织行使所有权,贫困户行使承包权,造林合作社行使经营权,形成“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贫困户变股东”的产业融合扶贫解困新机制。其次是公司、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群众(贫困户)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利益共同体。显示了顽强的生命力。
二是推进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相融合。购买式扶贫造林既让广大贫困群众在参与造林、营林、管林、护林产业实践中增收致富,又将建设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实践,形成了抓林业生态建设促脱贫致富的良好机制。购买式扶贫造林既治理了水土流失,减少了灾害天气,又为全县有机绿色农畜产品品牌生产建设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贫困群众发展中药材、养殖业等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业提供了场所。
三是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购买式扶贫造林在推进生态建设、增加群众收入的同时,增强了贫困群众依靠自身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内生动力;培养了贫困群众的合作团队意识,提升了他们的组织化程度,拓展了他们的发展空间。为贫困群众的稳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实现了脱贫致富和绿色发展共建共赢。购买式扶贫造林以生态建设促进脱贫致富的绿色发展之路,顺应民心,合乎民意,是习近平总书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青山绿水的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生动实践。它不仅改善了脆弱的生态环境,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而且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稳定脱贫的有机结合和共建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