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市法院对“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再部署再推进

本报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传达了省“扫黑除恶”吕梁督导反馈会和市“扫黑除恶”领导组第四次会议暨督导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并对下一阶段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全面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县两级法院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以及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次推进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党建核心引领,将“扫黑除恶”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构建“1+7”工作模式,即牢牢把握党建这个总抓手,落实精准打击、“一案双查”、业务指导、建章立制、候选人联审、法官五进、阵地宣传七项措施,旗帜鲜明“扫黑除恶”,以实际成果回应群众期待。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案件7件59人,3件已依法审结。

部署要求一是政治站位要再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按照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依法打击要再加强。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摸清底数,逐案登记,逐案跟踪,逐案上报。三是整改力度要再加大。对省督导组反馈的意见要照单全收,立说立改,要聚焦问题,进一步抓实抓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扫黑领导组职能作用,强化对下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 (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