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深入,普法教育工作也在不断推进,然而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道德失范现象:破坏公共设施、毁坏花草树木,不遵守交通规则;公民思想冷漠,传统美德得不到弘扬等等。这些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不完善,公民法治意识淡薄造成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公民法治意识的形成为前提。只有人人都讲法治,把法治观念融入日常生活中,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才能促进社会秩序更加良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民进行法治教育,直接关系到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和效果。
切实强化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使依法治国的理念真正得到弘扬,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的迫切需要。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强化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必须做到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党委、政府为主导,司法、宣传部门牵头,各相关行业、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机制,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目的地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民法治教育实施计划和步骤。推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府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更具有实效性的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的方法和途径。
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整合各方资源,结合实际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更多的贴近群众生活的宣传方式,增加双向甚至多向的互助性教育方法,使群众从被动接受法治教育到主动需求和获取法律知识。积极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法制专题频道和节目、开设法制专栏、刊登法制广告、刊载法制征文、邀请专家说法、直播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向社会大众传播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强化公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