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转型发展专刊

高档白酒“李鬼扮李逵”, 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本报讯 8月13日晚22时左右,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与城区中队联合执勤组在县城青城大街进行执法夜查行动。

行动中,执法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J50F22的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有私自改变车辆灯光的违法嫌疑,遂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辆后座及后备箱满载整箱白酒,于是对驾驶人陈某进行盘查询问白酒来历、用途,在盘查过程中陈某面露慌张、言语支支吾吾,面对驾驶人陈某的种种表现,民警怀疑该车辆所载白酒有问题,于是迅速联系县质监局进行专业技术检验。

经查,驾驶人陈某所载白酒为假冒汾酒集团老白汾酒,老白汾酒属高档白酒,此次查获假冒老白汾酒28箱,涉案价值16000余元,涉嫌刑事犯罪,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近期中央下发了《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县里坚持“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思想,全方位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此次假酒获查案正是交口“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一件典型事例。 (王永和 韩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