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 通讯员 郭华)交城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坚定不移落实“三转”,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警、会、谈、询、查、问、改、结”八字为抓手,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特别是履行好监督首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抓好“警”。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实行新任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基础知识测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引深开展农村现场案件公开公示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参好“会”。通过实行县纪委监委派专人参加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等会议,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增强自律意识,着重参加有问题干部反思检查自己问题的民主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
搞好“谈”。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管,施行以“日常谈心谈话、履职谈话、提醒谈话、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为内容的“五位一体”谈话机制,分层谈话,及时咬耳扯袖,让纪律挺起来、严起来。
用好“询”。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建议呈批关,严格组织审查,依规开展“二次谈话函询”,严格处置管理,真正让谈话函询成为“监督利器”。
抓好“查”。通过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专项治理、日常考核、年终考核来实施常态监督,强化重点监督,定期审查问题线索、抽查核实函询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突出“问”。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监查,严肃查处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并坚持定期曝光、专题曝光相结合,不断提高通报曝光频次,强化震慑。
督好“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把各单位的主体责任问实,问到位,问到底,倒逼干部放弃活思想,通过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实行“结”。坚持“四个相结合”,即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执纪监督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实体性监督与程序性监督相结合,委机关监督和派驻监督、乡镇监督相结合,连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监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专项监督,在监督过程中既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也对相关的政策、法律的遵守、实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