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乡村振兴

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两个条例(草案)的审议会议

本报讯 (实习记者 王卫斌) 8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卫民主持召开了《吕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审议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刘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俊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李文学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薛太润及市教育、环保、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吕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两个条例(草案)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决定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同意对两个条例(草案)的个别条款进行调整修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调整修改后的两个条例(草案)已经成熟,同意提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