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扎实做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起至2019年1月,将每月15-17日确定为全县干部“结对帮扶日”。
时间要求,每月15-17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单位业务工作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日”期间,原则上所有结对帮扶干部至少有一天时间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具体任务,每月“结对帮扶日”,结对帮扶干部重点要开展落实“五个一”活动,一是至少上门走访一次;二是至少宣传政策一次;三是至少办一件实事;四是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对象至少电话联络一次;五是填写好一份《精准脱贫管理手册》。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困难,增进感情沟通,激发内生动力,切实做到真帮实扶、不落一户,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支村“两委”要做好沟通对接,会同结对帮扶干部,做好对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的了解掌握、帮扶举措的落地落实、《精准脱贫管理手册》的填写完善。特别是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鳏寡孤独人员以及重特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真情关怀、真心关爱,切实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依托各自的网络资源和人脉资源优势,帮助贫困户推销农特产品。责任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强化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本单位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要主动搞好组织协调,发挥好带头作用。对结对帮扶干部反馈的贫困对象的问题要主动协调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支村“两委”干部,能现场研究解决的,现场研究解决;不能现场研究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尽快予以解决,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要组织强有力的督查队伍巡回开展督促检查,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入户随访等形式,检查各单位、各结对帮扶干部“结对帮扶日”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结对帮扶工作走过场、走形式,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实行月通报制度和黄牌警告、红牌罚下制度。对连续或累计通报批评两次的单位,对单位“一把手”进行黄牌警告;对连续或累计两次黄牌警告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组织处理。
(杜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