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大地,一条条通村公路环绕梁峁,汽车满载着丰收的喜悦南来北往,为偏僻沉寂的山村注入了无限活力。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作为推进农村公路发展的巨大动力,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养护模式,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渗透到农村的各个角落,在促进城乡交流、资源转换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设农村公路,组织保障起决定性作用,应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乡镇政府、村委会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确保到2020年,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
公路建好更要养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重点是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要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应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是关键。要进一步明确“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确保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要求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负责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切实做到 “路路有人养,村村有人管”,确保养护质量,真正把“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