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扫黑除恶 人人有责

□ 郭建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点任务和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的最直接、最有力回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及基层“拍蝇”和反腐败,涉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和黑后台,涉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重点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件大事,也是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每一位公民的一件大事。黑恶势力除不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打不掉,基层腐败不能根除,基层政权不能巩固,社会治理能力不能有效提高,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不能彻底铲除,我们不仅不能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即使经济上去了,达到了小康标准。由于人民群众缺乏应有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的小康目标、小康标准也会大打折扣。

黑恶势力在哪里?人民群众最清楚。哪里的黑恶势力最猖獗?人民群众最有切身体会。扫黑除恶的重点是什么?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使每一名社会成员真正行动起来,把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黑恶现象作斗争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出来,切实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黑恶现象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才能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因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注重发挥好党委政府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挥好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和其他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作用,更要注重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黑恶势力的存在,侵害群众利益,威胁群众安全,侵蚀基层政权,危害基层稳定,与我们每一名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生命、康健和其他权利、权益的实现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组织都要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伟大号召,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响应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行动,自觉主动检举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自觉主动与各类腐败行为作斗争,自觉主动参与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等各项治理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法治意识和自治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整体治理水平,才能让黑恶势力、黑恶现象像过街老鼠一样无处藏身、无所立足,才能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遏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发展和全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