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日,离石区妇联在广场开展《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妇联围绕“推进家庭教育,培育时代新人”主题,通过设置展板、宣传画、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从多角度、多方面对《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咨询台前,该区12个乡镇街道的妇联负责同志,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区妇联工作人员薛潇芳表示,将持续多样化开展家庭教育系列宣传及指导服务活动和我省家庭教育成果。
据了解,从9月1号起《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不仅规定了父母或监护人应尽的家庭教育义务,还明确指出如果不履行条例规定义务,或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高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