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涛)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市规划要求,结合吕梁实际,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动力,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新活动为抓手,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保障,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党政一把手为履行普法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牢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这个“重点对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重点对象普法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公共法律和重点法律学用为目标,采取中心组学法、举办法治讲座、专家授课、学法用法考试、干部任前法治考试等方式,提高精准性,目前有国内20余名知名法学专家教授为吕梁各级进行法治培训授课,开展普法骨干培训32期,累计受训人数达15万余人次,已有280个单位353人参加了任前法治考试;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设法治课堂,利用黑板报、演讲会、模拟法庭、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学法,全市863所中小学校中已有831所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基层群众普法,石楼县制作宣传灯箱,建设“法治文化宣传墙”,孝义市、离石区编辑了农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送书入户,柳林、中阳、离石、文水等地组织了法治文艺宣传队、法治电影放映队,岚县、临县、兴县、交口、方山、孝义、交城等地广泛开展“法律下乡”等活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基本形成了“荧屏有像、橱窗有图、报纸有文、网络有字”的立体宣传格局。吕梁电视台开办了《经济与法》,柳林、离石、孝义等县市区创办了《法制进行时》《法在身边》《法治孝义》等一批以情论法、以案明理的电视栏目;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9个,建立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等阵地867个,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45个,官方普法微博、微信年度阅读数达6万多人次,创作普法短剧、普法微电影、法治微动漫等25部,极大地丰富了我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通过层层树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办法,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极大丰富和拓展全市“七五”普法工作的内涵。目前,我市3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先进县市区”,9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