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石楼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紧盯“四个围绕”有效解决第一种形态适用依据不明、措施单一、轻重难量等难题,让“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围绕用什么,梳理各类实施措施。结合《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22部党内法规,对涉及“第一种形态”的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等12种组织措施相对应的78种适用情形、主体、对象、依据等进行了专门整理,开列清单并汇编成册,进一步明晰哪些需要党委抓在手上、哪些需要纪委履职尽责、哪些需要党委、纪委一起“同频共振”。
二是围绕何时用,明确具体适用情形。明确党员干部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日常发现或者群众反映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虽不构成违纪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违规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或他人婚丧喜庆事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虽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予党纪处分的,应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三是围绕怎么用,规范具体适用流程。根据情节不同明确规定各类组织措施的适用程序和适用主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如提醒谈话,涉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年度考核等工作中的问题,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涉及轻微违纪问题的,一般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确定谈话人。
四是围绕怎样用到位,压实责任踏石留痕。今年以来,石楼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约谈56人次、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次,特别是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要求,县纪委就“苗头性”问题约谈乡镇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一把手”50余人次,形成了从严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