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的诸多方面,哪个能离开资金?有些方面可以说须臾离不开。但多少年来,农业为工业、农村为城市、农民为市民做出了超常的贡献,资金等要素流向城市用趋之若鹜形容毫不过分,农村严重“失血”“贫血”是不争的事实,农村的发展已经大大落后于城市有目共睹。比如,土地出让收益取之于乡,却大多用之于城,乡村用自己的血液滋养了城市,自己却营养不良。现在好了,乡村振兴战略为资金更多地流向农村提供了契机,乡村振兴也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流向农村助其成功。
首先,财政要优先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财力有限,公共财政倾斜于“三农”是政府职责所在。只有让公共财政倾斜于“三农”,才能撬动更多的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事实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这么做。20世纪70年代开始至今,日本政府实施了“村镇综合建设示范工程”,其实施主体通常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投资费用的50%由中央政府支付,其他由各级政府分担。
其次,金融要重点倾斜。金融是经济的命脉,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离农脱农”倾向,农村金融回归本源是使命所然。为此,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让金融机构安心、喜欢服务于乡村振兴。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在全国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这样的新办法应该不是孤本。当然,还要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办法,用这些办法约束金融倾斜乡村。
再次,社会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所需资金只有财政、金融资金是不够的,社会资金输入乡村同样是乡村振兴所必须。同时,社会是个大家庭,社会也是一个互利的社会,社会资金参与乡村振兴是一个双赢之举。在重庆市缙云山,农民将老家的破旧房子统一交给村里,村里将房子统一租给城里的投资者,投资者一次性付给农民20年租金,并将房子打造成特色民宿,20年后,房子将归还给农民。目前,这一模式运转正常。
总之,只有多管齐下,才会让滚滚资金涌入乡村,让“失血”的乡村得到滋补,焕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