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 通讯员 田二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开展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积极落实各项配合保障工作,动员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借势借力解决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止11月13日18时,我市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7批50件。按区域分,交城4件,文水3件,汾阳11件,孝义4件,交口2件,中阳2件,离石4件,柳林7件,兴县5件,岚县7件,其他部门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12件,水污染1件,土壤(垃圾)污染5件,噪声污染9件,其它23件。
截止11月13日18时,应办结第1至3批20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全部办结上报,并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专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大气污染5件,水污染1件,土壤(垃圾)污染2件,噪声污染7件,其它5件;确认属实5件,基本属实7件,部分属实6件,不属实2件,关停取缔1户,立案处罚2户10.2万元,问责1人。未到办结上报期限的4批30件群众反映问题,所涉县(市、区)正在组织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