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 通讯员 田二提)11月6日至11月30日18时,我市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24批199件。按区域分,交城17件、文水15件、汾阳40件、孝义15件、交口5件、石楼1件、中阳8件、离石27件、柳林20件、兴县17件、临县13件、岚县18件,其他部门3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44件、水污染11件、土壤(垃圾)污染17件、噪声污染14件,其它113件。
截至11月30日18时,应办结群众反映问题1至20批16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并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专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大气污染34件,水污染9件,土壤(垃圾)污染16件,噪声污染12件,其它92件;确认属实121件,基本属实1件,部分属实7件,不属实34件,责令整改54户,关停取缔13户,立案处罚39户393.4万元,约谈2人,问责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