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17年以来,在吕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道德建设实践中,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先进人物,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树立了道德标杆。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全市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于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吕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根据基层单位提名,经过各县(市、区)、市直文明委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主办单位审核、社会公示、群众评议、实地考察等程序,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李月平等29名同志第五届吕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刘慧娟等25名同志第五届吕梁道德模范提名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始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始终做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为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作出新贡献。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深化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着力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着力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