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近日,离石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并追捕另一犯罪嫌疑人马某丽,并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薛某丽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多次以做生意为由向邻居、朋友借款合计300余万元,并多次以做银行承兑汇票为由向马某丽借款2200余万元。马某丽为了筹集资金,得到高额利息,向同事、朋友、邻居承诺以2分至3分的利息非法吸收存款,转手以3分至6分的高息将借款借给薛某丽。涉案金额共约2500余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离石区检察院依法进行了追捕。离石区公安局于2018年9月对其采取强制措施,10月11日提请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于10月18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马某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